改开40年,保险复业39年,回忆九大关键改革节点 | 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⑤行业动态

慧保天下—专业保险信息服务商 / 慧保天下 / 2018-12-19 10:54 /
在这举国共庆“改革开放40周年”的大日子,且随着『慧保天下』再度回顾过去40年中,保险业九大关键改革节点,正式这一个个的改革节点相串联,最终构筑了今日之保险业。

12月18日上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高度概括改革开放40年来的发展历程。

 

他指出,“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一次伟大觉醒”,建立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进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五四运动以来我国发生的三大历史性事件,是近代以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大里程碑。

 

此外,他也总结出改革开放40年宝贵经验的九个“必须坚持”:


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

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必须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挥和增强我国制度优势。

必须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不断增强我国综合国力。

必须坚持扩大开放,不断推动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


改革开放对于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有目共睹,具体到保险行业,这种变化也清晰可见: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保险业在这40中,快速发展壮大。

 

在这举国共庆“改革开放40周年”的大日子,且随着『慧保天下』再度回顾过去40年中,保险业九大关键改革节点,正式这一个个的改革节点相串联,最终构筑了今日之保险业。

 

 

1979年11月

部署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开启保险业大时代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在这一重要历史背景下,1979年2月,央行在全国分行行长会议上提出恢复保险业务的决议,国务院当年4月作出“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大决策。到1979年11月,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对恢复保险业进行了具体部署,国内保险业务就此开始逐步恢复。

 

到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复业,财产保险业务率先恢复,两年后,又正式恢复人寿保险业务,这成为保险业取得今日所有成就最重要的源头。

 

随着财险和寿险业务的恢复,保险业市场主体不断增加。1982年,香港民安保险公司率先在深圳设立分公司;1986年,第二家国资保险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生产保险公司成立(中华联合保险集团前身);1988年,平安保险成立,成为国内首家股份制保险公司;1996年,国内首家中外合资公司中宏保险诞生。

 

进入21世纪后,各类新型保险主体更是层出不穷:2000年,国内首家保险综合保险经纪公司——江泰保险经纪诞生;2004年,三家专业保险公司成立,即首家专业农险公司(安心农险)、首家相互保险公司(阳光农业相互),首家专业健康险公司(人保健康);2013年,众安在线成为国内首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2015年,国内首家专业航运险保险公司——东海航运保险成立;2018年,国内首家专业科技保险公司——太平科技保险宣告成立。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国内现有保险机构数量已经超过200家,其中人身险公司91家,财产险公司88家,资产管理公司24家,保险中介机构更是多达2612家。

 

在市场不断发展中,与之匹配的法律制度也被不断完善。1983年9月1日,首部财产险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出台;1985年3月3日,国务院制订发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1995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施行;1996年,中国保险业第一份生命表制订完成……

 

伴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互联网科技在保险业应用更为广泛,原保监会于2015年推出《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这也成为金融领域第一部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制度文件。

 

之于民众而言,中国的保费密度、深度不断提高,中国保险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也不断提升。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的保险密度约为407美元,与1980年相比增加了5600余倍;这一年,也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寿险市场,占全球市场份额达到12%;在2018《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两家险企位居前50,另有中国太保、国泰人寿等多家险企入列。



1984年10月

中国人民保险获准成立投资公司,解锁保险金融属性


改革开放之初,到20世纪80年代,由于当时没有储蓄投资型产品,彼时的保险公司也没有金融概念,保险资金基本上以银行存款形式进入银行。

 

直到1984年,中国人民保险获准成立投资公司,可用部分保险准备金投资,才正式解锁了保险的金融属性,此后,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不断被拓宽。

 

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严格规定了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

 

1999年10月26日,国务院批准保险公司可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

 

其后随着理财型保险产品的引进以及热销,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从2003年开始,原保监会着手探索拓宽保险资金运用范围,国内第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人保资管)应运而生。

 

2005年,保险资金被允许直接投资股票市场;2006年,保险公司被允许用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外汇,进行境外投资;2012年,原中国保监会出台“保险资金运用新政13条”,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范围以及改进比例监管模式。

 

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化改革,使得“承保+投资”双轮驱动保险业发展成为现实,保险的金融功能的得以彰显。公开数据显示,2017年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14.9万亿元,是2012年6.9万亿元的2.2倍;保险资金运用收益共计8352亿元,是2012年2085亿元的4.1倍。

 

但与此同时,少数公司通过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或非寿险投资型产品为主的“平台型”发展模式,使保险行业偏离了保险保障的本源,保险资金举牌上市公司的现象频繁出现,构成了新的突出风险,成为近年来行业反思的一大重点问题。



1992年7月

试点对外开放,揭幕保险业高速发展


1992年,国务院选定上海作为第一个保险对外开放试点城市,标志着我国保险业探索对外开放的开始。1992年7月,央行颁布了《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对外资保险公司设立的条件、业务范围、资金运用以及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管等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同年9月,批准友邦在上海设立独资寿险公司(友邦也成为目前中国内地唯一一家外商独资寿险公司)。1995年,保险对外开放试点城市从上海扩大到广州,外资保险公司开始以合资险企的形式进入中国保险市场。

 

到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WTO,中国对外开放程度创新高,而保险业作为开放力度最大的行业之一,更吸引了大量外资的关注,彼时,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保险公司数量达到一个高潮。经过多年发展,截至目前,国内的外资保险公司数量已经达到了50家,其中,财险公司22家,人身险公司28家。

 

外资险企的进入,给中国保险业带来了新的理念,新的产品以及新的渠道,助推中国保险业,真正进入大发展时代。这其中最为人所熟知的莫过于新的销售渠道的引进。1992年以前,寿险销售只有业务员直销的单一方式,而1992年个人营销模式由友邦保险公司引入我国后,逐渐成为寿险销售的主渠道,并推动了寿险业跨越式发展。

 

2000年以后,国内寿险公司从国外吸收引进新的产品类型,大量开发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等理财型产品,又助推银邮代理得到较快发展,逐步成为寿险主渠道之一。

 

进入2018年,中国宣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很快,外资保险公司即蜂拥而入,而这一次他们又会给国内保险市场带来何种影响?



1995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施行,确立产寿险分业经营


产寿险分业经营,是国内保险业最大的特征之一,但其实保险业复业之初并非如此。直到1995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施行,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进行分业经营,才标志着国内保险业开始向分业经营过渡。

 

1996年,分业经营首先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并在大陆地区设立3家保险子公司: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到1998年,人保集团又进一步改组,撤销人保集团,旗下3家子公司各自独立,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之外,平安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等也纷纷进行分业,保险业就此进入分业经营时代。

 

在保险业分业经营的基础上,1997年席卷亚洲的金融危机给尚稚嫩的中国金融业敲响了警钟,在当年举办的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确立了金融分业监管机制。基于此,定位为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1998年11月18日正式成立,开启了中国保险业的专业监管时代。及至2003年,原中国保监会升格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

 

实践证明,分业经营体制改革在促进产险、寿险专业化经营和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极大地促进了人身险业务的发展。1997年,人身险保费收入首次超过财产险。



2003年3月

开启偿付能力监管,构建三支柱监管框架


在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初期,保险监管主要是市场行为监管。2003年3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构筑起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监测的防线,保险监管逐步从以市场行为监管为主,过渡到市场行为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

 

2006年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引入保险公司治理监管,推动形成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市场行为监管三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框架。

 

2008年9月1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正式施行,首次引入资本充足率指标,进一步完善偿付能力监管。

 

到2012年,“偿二代”建设工作全面启动,经过三年努力,成功研发以风险为导向、符合国情、国际可比的偿二代制度体系,出台偿二代17项主干监管规则,并于2016年正式实施。紧接着监管部门又开始了偿二代二期工程的建设。

 

与“偿一代”相比,“偿二代”的显著特点是以风险为基础,将系统性风险纳入监管框架,实现了从规模导向到风险导向的蜕变与升华。目前,国内的“偿二代”已在全球与美国RBC标准和欧盟偿付能力Ⅱ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



2006年3月

交强险制度出台,极大促进财险业发展


复业之初,国内财险业发展远远优于人身险业发展。财产险的这种优势一直保持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直到在代理人模式的推动下,1997年,人身险保费收入首度超越了财产险保费收入。

 

来到2006年,财产险公司再度迎来巨大利好,国内首个强制性险种出台,交强险制度出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颁布,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都应在3个月内投保交强险。在交强险的带动下,车险投保率大幅提高,助推财产险行业再度迎来大发展。直到现在,车险依旧构成了财产险行业将近七成的市场份额,也成为了财产险行业发展的晴雨表。

 

数据显示,2017年度,交强险实现承保盈利0.8亿元,投资收益76亿元,经营盈利77亿元。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17年,各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共承保机动车2.34亿辆次,交强险保费收入1869亿元,赔付成本1317亿元,增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90亿元,各项经营费用462亿元(含救助基金22亿元)。



2006年6月

国务院发布“国十条”,将发展保险上升为国家意志


200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围绕保险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三大功能,从农业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保险资金运用等领域入手,对保险业如何改革发展做出了一系列部署,从此以后,保险不再单单是保险业的保险,发展保险被上升为国家意志。

 

从此,一系列政策纷至沓来:交强险制度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极大促进车险发展;《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在这一年审议通过,对规范和推动健康保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全面启动;2008年,建立巨灾风险保险制度被提升日程;2012年,六部委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启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大病保险的先河;2012年11月,国务院发布《农业保险条例》,进一步明确商业保险公司在农业保险经营中的重要作用。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十条”)再度以“顶层设计”形式明确保险业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明确了今后较长一段时期保险业发展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此后,保险在服务国计民生当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凸显:2014年,全国首个巨灾保险落地深圳,同时开始以房养老保险试点;2016年,个人健康税优保险开始销售,同年,《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出台;2018年,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政策落地实施……

 

在不断的融入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保险业开始发挥了风险保障的独特功能。数据显示,2017年保险业为经济社会提供风险保障4154万亿元,赔付1.1万亿元。其中,农业保险为2.1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2.8万亿元,受益农户达5388万户次;大病保险已覆盖10.6亿城乡居民,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平均提升了14个百分点。



2013年8月

人身险预定利率市场化改革,助推“保险姓保”


在2012年喊出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口号后,尘封十几年的人身险定价利率改革终于正式破冰。

 

2013年3月,保监会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开展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试点的意见》,决定分三步走,逐步实施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并于当年8月,率先实施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延续十几年的2.5%的预定利率上限就此被打破。

 

这一年保监会每月公布的人身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表多了两个新名词:“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之后,一系列资产驱动负债型险企开始崭露头角。

 

不过人身险预定利率市场化改革给保险业带来更长期的影响还在于极大促进了保障型产品的降价以及发展。在保监会放开传统人身险市场化定价后,大小保险公司纷纷向保监会报备费改后的新产品,前后不到一月,行业就已经开始普遍使用3.5%这一预定利率水平。数据显示,自2013年8月份启动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普通型人身险全年新单保费同比增长520%,增速创下新高。

 

保障属性强的健康险产品也在此次人身险预定利率市场化改革后迎来快速发展,数据显示,从2013年至2017年,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123.5、1587.18、2410.47、4042.50、4389.46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30.22%、41.27%、51.87%、67.71%、8.58%,而2018年前10月,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达到了4714.01亿元,同比增速再度回到20%以上,达到22.69%。



2018年4月

中国银保监会成立,开启保险监管新纪元


资产驱动负债的“盛宴”之后,保险业过去粗放发展中所隐藏的风险暴露无遗。进入2017年,随着原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轰然落马,安邦保险集团被监管部门接管,持续数年的保险狂欢宣告终结,保险监管快速变调。

 

在严控金融风险的主旋律下,2017年,监管部门推出“1+4”系列文件,在强调“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原则的同时,明确“严监管、防风险、补短板、治乱象、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主基调,推动曾经过热的保险业快速转向。

 

到2018年4月,银保监会正式挂牌成立,保监会不见了,始自1998年的保险专业监管时代也就此宣告结束,保险监管真正驶入新纪元。

 

紧接着,银保监会开始紧锣密鼓地“三定”工作,一系列排兵布阵之后,监管格局已然大改。原保监系统全国只有3000多人,而银监系统全国有三万多人,数量上的悬殊,注定了二者的合并一定是银监系统影响保监系统更多一些。随着影响的深入,这必将全面影响到保监系统的语言体系、思考方式、工作方法等,也势必深入影响到保险业的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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