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实名举报瑞众人寿陕分,光大永明等险企密集起诉代理人:“互害”之下行业权责划分正在达成新共识公司动态

家丑外扬,未必是坏事

 

这段时间,一系列关于违规保险销售的新闻冲上热搜。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称,瑞众人寿陕西分公司遭多名员工实名举报,称其通过外购客户信息,以赠送米面油等礼品的方式邀约老年人,虚构“国家补贴”,承诺3%-4%的固定收益等方式,诱导中老年客户购买保险。举报材料同时指出,一旦产生退保纠纷,公司便将全部责任转嫁给业务人员,致使从业人员被迫赔偿甚至离职。
 
同时间,还有一批险企选择对保险代理人“重拳出击”,以“保险代理合同纠纷”为由与旗下代理人对簿公堂,要求追索已发放的佣金奖励,部分代理人已经要求赔偿公司超百万元,又引发了许多代理人的不满。
 
前者是以下告上,后者是向下追偿,乍看之下,像极了一场乱象丛生的“互害”戏码,员工撕公司,公司告代理人,把保险业内部多年来的龃龉与疮疤又一次暴露在公众面前。
 
不过,家丑外扬就一定是坏事吗?或许未必。
 

内勤员工实名举报销售违规,瑞众人寿年内已因销售误导等被罚超450万元

 
目前,瑞众人寿向媒体表示,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全面启动内部核查与自查自纠工作,一经查实存在违规将从严处理、坚决整改,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另据公开报道,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陕西监管局已正式收到举报材料,称将下发调查通知书进场核查,并在核查结束后2个月内将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
 
回溯瑞众人寿过往收到的罚单,可以看出瑞众人寿的合规问题并非偶然,也并非局限于某个网点或分支机构。2025年全年,瑞众人寿各分支机构共收到18张监管罚单,累计被罚319.6万元。2026年年初至今,又因销售误导、财务造假等问题累计被罚469.6万元。不足两年时间,瑞众人寿被罚没金额已超过780万元。
 
关于此次处于舆论中心的陕西分公司,瑞众人寿2025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投诉工作信息披露报告显示,该分公司2025年被投诉6736次,投诉量占比10.4%,位居全公司第一。
 
要理解其屡罚屡犯的根源,必须追溯到瑞众人寿的出身。瑞众人寿成立于原华夏人寿的风险处置背景下,2023年6月,瑞众人寿承接了原华夏人寿的保险业务及相应资产、负债,超过4000万个人客户及661家分支机构。
 
风险处置承接方的特殊出身,决定了瑞众人寿自诞生之日起就面临着结构性矛盾:一方面,确保现金流,是重中之重的任务,这要求其必须积极拓展业务,重压之下动作就难免变形;另一方面,作为一家新成立的公司,要在短时间内为庞大体量建立起与之匹配的内控与合规管理体系,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业绩压力催生销售误导,监管罚单接踵而至,而存量维稳的目标又迫使业务端再度铤而走险,违规难题始终难解。
 
当然,这并非瑞众人寿一家面临的孤立困境。事实上,如何平衡业绩增长与内控治理,是大多数险企都要面对的普遍命题,代理人/经纪人举报险企/中介机构,代理人涉嫌违法导致客户报警等案例不断出现,其中或许夹杂着个人恩怨、利益纠纷等复杂内情,但其揭示的种种违规行为、合规漏洞,仍值得全行业警醒——个体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普遍提升, 必然倒逼行业更加注重合规经营。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举报瑞众人寿陕西分公司的内勤员工的举报动机,据其举报材料,他们长期目睹老年人养老钱被误导投入保险,遭遇实际收益远低于口头承诺、退保损失惨重的现实,内心良心难安,遂选择公开举报,一方面维护老年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也希望改变公司出事即甩锅业务员的现状,推动机构合规经营。这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基层合规意识正在觉醒。
 

佣金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加速落地,光大永明人寿等险企密集追佣

 
无独有偶,对保险销售乱象出击的不只有基层从业者,拿起法律武器的保险机构也在从另一端厘清权责边界。近期发布的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光大永明人寿、东方嘉富人寿、北京人寿、国富人寿等多家寿险公司以“保险代理合同纠纷”为由,将旗下代理人告上法庭,旨在追回已发放的佣金、奖励及津贴。
 
其中,光大永明人寿的两起案件备受关注,这两起案件的诉讼标的分别高达275.97万元和265.85万元,合计超540万元,据此可以推测,被告是所谓的“精英代理人”。经法院判决,两人需分别返还131.52万元和101.63万元及相应利息。由于未按期履行,二人目前均已被申请强制执行。
 
东方嘉富人寿起诉了一家代理公司,以及两个保险代理人,标的金额均在30万元之内,其中两人已经判决,处于强制执行或待执行阶段。
 
国富人寿一次性起诉庞侥、何龙佳、胥银碧三人,涉案总金额103.74万元,目前一审尚未完结,损失金额无法预估。
 
此轮险企集中追佣,有着明确的法律与合同依据。《保险代理合同》通常约定,代理人须合规展业,若出现返佣、误导销售、夸大收益、代签名等违规行为,公司有权追回已发放的佣金,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一旦险企能够举证代理人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便可提起民事诉讼。值得强调的是,险企的追索权不因佣金已发放而消灭,也不因代理人已离职而失效。换言之,过去“佣金到手即落袋为安”的行业潜规则,在法律上从未成立。
 

险企与从业个体之间的“互相伤害”,正推动行业达成权责分明新共识

 
无论是瑞众人寿员工实名举报公司涉嫌系统性销售欺诈,将东家送上热搜,还是一众险企密集起诉自家代理人追索百万佣金,看到险企与内勤员工、代理人之间“互相伤害”的一桩桩新闻,舆论场中难免有很多人感叹“行业真是烂透了”。
 
如果只看到员工举报公司、公司起诉员工的表象,确实很容易得出行业混乱的结论。不过,倘能换个角度,或将目光放得更长远一些,或许可以发现一个反直觉的结论,保险机构与个体之间冲突的加剧,或许是一件好事,是对不同责任主体权责边界的一种厘清。
 
员工敢于实名举报,说明险企内部对违规行为的容忍度在下降;险企敢于起诉代理人,说明“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也在瓦解,越来越多的险企与内勤、代理人愿意掀桌子,把违规销售的问题摆到台面上来谈,从行业角度来看,其实是一种新共识的形成,挤压的也正是过去那个“谁都能沾点便宜,谁都不用负全责”的灰色地带,也恰恰是险企与从业者个人间权责边界从模糊走向清晰的一种进步。
 
过去近30年,保险业依靠人海战术跑马圈地,数百万代理人以委托代理之名行“准雇员”之实。险企用业绩考核像管理员工一样管着代理人,却不承担劳动法意义上的雇主责任;代理人这边,拿到工号就能出单,享受着佣金激励带来的高收入,却很少为自己的违规行为承担真正的经济后果。在市场增量充足、保费年年高增的年代,只要没人主动戳破窗户纸,这一套双方各取所需的销售模式其实运转得颇为顺畅。
 
但是,隐患也恰恰埋藏于此,一些险企默许甚至变相鼓励销售误导来冲业绩,很多代理人也为了达成考核不惜采取返佣、夸大收益、虚假宣传等违规销售行为,最终一旦发生退保纠纷或面对监管罚单时,险企往往便宣称“系代理人个人行为”,而代理人则抱怨“都是公司主导”。这样模糊的权责边界就在互相推诿中持续了多年,业内也普遍知晓问题所在,但没有谁有足够的动力和能力去做出改变。
 
改革的推力往往来自外部,近年来,监管政策正一点点撕开这片灰色地带,从顶层设计上为险企、代理人等厘清权责利铺平了道路。
 
2025年4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明确提出“区分保险销售人员个人责任和公司管理责任,统筹做好尽职免责和失职双罚”,同时要求建立“因保险销售人员违法违规导致经济损失的佣金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将销售行为的合规性与从业人员的全生命周期收益挂钩,打破“赚快钱、留烂摊子”的痼疾;2026年3月,保险业协会发布《保险产品适当性管理自律规范》,再次明确建立佣金薪酬追索扣回机制,要求保险机构将销售合规性、客户投诉情况纳入考核。
 
险企集体“追佣”,折射的是保险业销售逻辑的转向。从机构角度来看,行业过去长期奉行“规模优先”的粗放增长模式,销售误导、返佣送礼等乱象屡禁不止,往往是因为违规成本过低,佣金一旦发放便难以追回,代理人即便被查处,损失也仅限于单张保单的佣金收入。而佣金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建立,将代理人整个职业生涯的合规表现与历史收入挂钩,违规的代价不再局限于当期佣金,而是对既往收入的回溯性追偿。
 
一个权责分明、规则清晰的保险市场,对机构、从业者、客户无疑是三方共赢。不过,也必须注意到的是,任何制度转型升级都伴随着阵痛,对于那些被追索巨额佣金的一线从业者而言,转型的代价真实而沉重,对于正经历多重压力考验的险企而言,合规成本的上升和内控压力的加大同样是严峻的挑战,可以预见的是,未来行业内会有更多关于销售合规问题沉疴被曝光出来,曝光出来不是坏事,说明行业尚有主动清淤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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